- 發布日期:105-08-25
- 資料來源:法規會
案例摘要:
某甲100年1月至某診所接受美容手術,認為醫師手術不當,使其傷口發炎潰爛,其在100年8月對醫師提起業務過失傷害之告訴,是否已逾告訴期間?
研析意見:
業務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為6個月,如果病患認為醫療人員有業務過失致病患受有傷害,刑事責任之告訴期間為6個月。但若是認為醫療人員有醫療疏失致病患死亡,因業務過失致死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追訴期即可長達20年。
又,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不同,如有醫療疏失,民法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時效為2年,但契約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責任則為15年。
(高雄榮民總醫院法律顧問王伊忱律師提供)
[文中所援引之相關法規如有變動,仍請注意依最新之法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