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推到:facebook

【就學服務】 輔導會就學獎助學金(正式學籍)自該年2月1日至該年3月15日止,與行政院定額減免補助僅能【擇一】申請

  • 發布日期:113-01-29
  • 發布單位: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行政院補助擇一_page-0001

行政院補助擇一_page-0001

112年第2學期起-行政院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3.5萬元,與退輔會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輔導期限內)就學補助僅能【擇一】申請

一、行政院於自113年2月起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每學期最高補助1.75萬」,落實教育平權。行政院定額減免,與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僅能【擇一】申請,請考量自身情況擇一適用,特予說明。
二、欲申請退輔會正式學籍補助,請先向學校取消行政院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方能申請。

※就學獎助學金(正式學籍)-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輔導期限內)
該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獎補助及生活津貼受理,申請期間自該年9月1日至該年10月15日止。
該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獎補助及生活津貼受理申請期間自該年2月1日至該年3月15日止。
凡退除役官兵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國外學校需教育部認可),可於註冊入學後,填妥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資料,於截止期限前以掛號郵寄「1102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輔導會提醒欲申請獎助學金及生活津貼者,請儘早備齊申請資料,於前述受理期間完成送件程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本項就學獎助學金相關資訊請洽輔導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詢問專線:02-2757-1662 就學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