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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榮民服務處高齡志工招募簡章

  • 發布日期:113-01-27
  • 發布單位:南投縣榮民服務處

壹、宗旨:

鼓勵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拓展長者人力資源,提升其擔任志工意願,促進社會參與,維繫社交關係並肯定自我價值,以提倡在地安老及初老照顧老老之理念,增強高齡志工服務能量,實現社會共好願景。

貳、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具有服務熱忱,能積極參與,配合本處各項業務活動的推廣,且有志於服務工作者。

叁、招募方式:

一、有志加入志工行列者,請填妥報名表(如附表)資料、浮貼二張一吋半身照片後郵寄或遞交南投縣榮民服務處一樓服務台。

二、郵寄者地址:540南投市民族路505號 南投縣榮民服務處

肆、報名時間:自即日起。

伍、報名地點:

南投縣榮民服務處一樓服務台 電話049-2222034

陸、服務內容:

一、關懷訪視服務:協助至榮民(眷)住處進行探訪、關懷慰問等。

二、電話問安服務:協助本處,定期提供有需求之榮民(眷)電話關懷,給予情感支持,安心度晚年。

三、共餐送餐服務:支援協助本處,配合進行共餐或送餐服務的周邊支援作業與陪伴等。

四、健康促進或文康休閒服務:陪同榮民(眷)散步,或擔任多元健康促進活動之服務助教志工,例如穴道保健、氣功、太極拳、國臺語歌唱、養生運動、日常血壓量測等活動或課程。

五、其他服務:視榮民(眷)狀況及實際需要,以及高齡志工自身專長,提供相關服務,例如協助文書行政庶務、經驗分享傳承等。

柒、志工資格:報名後經審核並完成本處辦理志工服務之教育訓練。

捌、志工公約:

一、志工應遵從本處之有關規定。

二、志工參與服務工作得補助交通費、誤餐費。交通費以1小時為一基準,每滿1小時發給交通補助費30元(不足1小時及往返行程均不計)。誤餐費以3小時為1時段,每滿1時段發給誤餐補助費100元(不足3小時及往返行程均不計)。

三、志工人員均加入本處志願服務隊、參加志工平安保險。

四、志工應遵守志願服務倫理守則。

玖、組訓時間:

報名後由本處另行通知組訓時間、地點、課程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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