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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0年10月22日輔業字第1100071745號函辦理。 二、修正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問答集第三點第11項,其名稱並修正為「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解釋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