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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藥膏使用須知

  • 發布日期:105-08-08
  • 發布單位:雲林榮譽國民之家

問題:藥膏要怎麼塗?  

解答:

  1. 藥膏的使用原則是於患部塗上薄薄一層的藥膏即可,不宜太厚,並依患部的皮膚厚薄有所增減。若患部於眼皮、陰囊皮膚較薄處,藥物的吸收程度較好,藥膏不必塗太多;腋下、胯下等較易流汗的部位也不必塗太多;而手掌與腳掌等皮膚較厚的地方則可多塗。
  2. 患部若有傷口,應由內而外螺旋向外塗,以免傷口感染。患部為感染性病症如濕疹等,應由外往內塗,以免患部擴大。
  3. 除非醫師指示,否則塗藥後不須包覆,及OK繃等不需使用,只需要保持患部乾燥透氣即可。

問題:眼用藥膏可以拿來外用嗎?  

解答:

眼用藥膏與藥水製造過程非常嚴格,須經過滅菌達到無菌以避免造成眼睛感染,所以眼藥膏可拿來外用。但外用藥膏無菌程度不如眼藥膏,所以外用藥膏不可拿來眼用。

問題:藥膏放久了前段變色,把它擠掉仍可再使用嗎?  

解答:

  1. 已開封的藥膏,放久了會變色、變質,不要再度使用。
  2. 未開封的藥膏,只要在保存期限內都可使用。
  3. 一般眼藥膏開封後只能使用一個月,之後不管是否變色、變質,都不要再使用。

藥師小叮嚀

  1. 請依照醫師與藥師及藥品說明書的指導使用。
  2. 藥品使用前後皆須將雙手洗淨。
  3. 如果要同時使用2種以上的藥膏,建議都要間隔5~10分鐘後再用第二種。至於水性與油性藥膏的使用順序則是先用水性要膏後用油性藥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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