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5-06-22
- 資料來源:法規會
法規會
法規會一科辦事,負責法制、訴願及國家賠償事項。
法規會 執行秘書/參事兼任 簡介
•姓名:陳靜如 女士
•任職:民國111年1月13日
•學歷: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經歷:
行政院法規會諮議
本會法規會科長
本會第一處專門委員
本會秘書室簡任秘書
本會綜合規劃處專門委員
本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副處長
本會綜合規劃處副處長
本會八德榮譽國民之家主任
•電話:(02)2757-1313
•傳真:(02)2723-7691
•EMAIL:
vac145382@mail.vac.gov.tw
法規會職掌
一、本會法規案件之審議。
二、本會訴願案件之審議。
三、本會國家賠償案件之審議。
四、法規疑義之研議或闡釋。
五、本會及所屬機構法律顧問之聘任及督導。
六、涉及本會權益訴訟案件或法律糾紛事項之協助或研處。
七、本會及所屬機構對外簽訂契約之協助或研處。
八、本會法令之審查、整理及編纂。
九、其他有關法制、訴願及國家賠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