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
1.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並以公共衛生、醫護或醫事等相關科系者尤佳。 2.具規劃、管理、撰擬計畫報告之能力,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系統作業。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合作、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附註: 1.甄選程序:經審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 2.經審查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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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級醫療體系整合政策及區域經營管理會(含關渡醫院)等業務。 2.各級榮院醫事人員支援分院、榮家相關業務。 3.新南向政策、國際觀光醫療、國內外醫療合作業務。 4.本會醫療機構策略合作協議相關業務。 5.各級榮院一般病床新設、或變更擴充協調等業務。 6.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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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14樓(就醫保健處) |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並檢附個人履歷表(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註明連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截止日(含當日)前掛號郵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醫保健處,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14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報名甄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醫保健處助理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2. 職缺說明: (1)本職缺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2)聘用期間:自核定聘用之日起至該職缺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衛生行政職系增額錄取人員到職前1日止,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職務代理人員至分配結果,分配之次日起第16日解聘。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3)本職缺薪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支領五等320薪點,折合每月新臺幣4萬4,512元(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 3.人員進用甄試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醫保健處。 4.洽詢電話:02-27570521謝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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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9-17 | |
114-09-25 | |
114-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