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11-07-12
- 資料來源:就醫保健處
一、2年內申請本會配發之助聽器,若遇到使用問題,請至合約廠商(科林公司)服務據點免費維修(保固期限內),若逾保固期限,仍可洽科林公司服務據點評估後,自付維修費用。
二、助聽器維修期間,廠商提供備用機,惟需繳納押金,由榮民自行決定是否借用。
三、請定期至合約廠商保養維修,或參加每4個月1次巡迴服務(臺東、金門每2個月1次、澎湖為每3個月1次)進行保養,服務時間及地點逕洽榮服處或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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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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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5年榮民助聽器服務據點一覽表.pdf | 114-02-15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