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輔導會能否增發月補助金予未享有生活補助費及退休俸之服役滿10 年自願役退伍榮民,因渠等僅靠優儲利息18%生活,與榮民就養金相差無幾,甚至低於一般市府社會福利,建議軍公教退撫修法後,補足最低3 萬元之基本額度。

類別: 退除給付
問題: 輔導會能否增發月補助金予未享有生活補助費及退休俸之服役滿10 年自願役退伍榮民,因渠等僅靠優儲利息18%生活,與榮民就養金相差無幾,甚至低於一般市府社會福利,建議軍公教退撫修法後,補足最低3 萬元之基本額度。
答覆:

一、退撫制度是希望透過制度的設計達到官兵長留久用,照顧官兵退後生活同時兼顧國家財務平衡。因此,依法不會增發月補助金予未享有生活補助費及退休之服役滿10年自願役退伍榮民。

二、支領退伍金符合儲存優惠存款人員,每月優存利息未超過少尉一級本俸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38,990元)者不做調降,至補足最低3萬元,於法無據,尚請諒察。

三、退伍袍澤如遭遇困難,可至各榮服處申請急難救助或協助。

發布日期: 110-10-08
單位: 服務照顧處
分享
  • facebook
  • google
  • line
  • 列印
  • 點閱次數:2617
  • 最近更新日期:110-10-08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