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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服處雖有提供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及學校進修補助,是否可比照其他縣市政府對考取技能檢定證照者 甲、乙、丙級提供證照考取獎勵,以鼓勵退除役官兵朝專業技能方向邁進。

類別: 就學就業
問題: 榮服處雖有提供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及學校進修補助,是否可比照其他縣市政府對考取技能檢定證照者 甲、乙、丙級提供證照考取獎勵,以鼓勵退除役官兵朝專業技能方向邁進。
答覆:

本會職業訓練及學校進修補助比照縣市政府提供考取獎勵,說明如次:

一、職業訓練:

(一)本會辦理職業訓練目的旨在協助退除役官兵職技能力養成,輔導就業創業。因所提供之職技訓練均為公費補助,故參照勞動部作法,不再提供其他獎勵措施,以讓有限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二)現行其他部會或地方政府所提供之技術士技能檢定獎勵,均針對特定對象(如原住民)或地方制度法授權針對轄區民眾獎勵,故如符合相關身分別者,可自行提出申請。

二、大專校院進修補助:

本會為提升退除役官兵就業知能,提供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不限就業課程種類且無論考取與否均補助其進修費用,較目前縣市政府僅獎勵考取且固定獎勵金額方式(以臺中市為例,甲級證照獎勵5 千、乙級獎勵3 千元等),本會補助更顯全面具彈性,退除役官兵可依實際就業需要選擇多元進修課程,提升職場優勢並順利就業。

發布日期: 111-12-28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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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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