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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榮民就業實需,希望可以放寬職訓補助的次數,並且增加補助金額。

類別: 就學就業
問題: 為因應榮民就業實需,希望可以放寬職訓補助的次數,並且增加補助金額。
答覆:

一、本會辦理職訓補助係為輔導退除役官兵提升技能與就業為目的,完成訓練須實際就業並持續在職始能申請補助,多數人係利用全職工作以外的時間,故每年限制以補助2次,係為維持持續穩定就業。
二、本會於民國105年配合推動國防募兵政策,規劃辦理志願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輔導措施,律定每人補助總額度為新臺幣4萬元整;107年為符合官兵參訓需求,檢討調整為總額度8萬元。108年為符分類分級制度修正補助總額為8-12萬元,因補助款係運用本會就業安置基金編列預算支應,在檢視基金規模及收支支用情形,近期尚無檢討調整補助額度之規劃。
三、因訓練資源有限,輔導運用者眾多,建議仍請就現有補助額度妥適個人職涯規劃,撙節使用。惟如仍有進修提升職技能力需求,建議另可運用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3年7萬額度),補足自我進修提升能力。

發布日期: 113-09-25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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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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