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保健 | |
退休警消在榮總就醫可享醫療優惠,榮眷安家支持榮民為國貢獻,卻無醫療掛號費減免優惠,請爭取合理公平福利。 | |
一、本會目前已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補助無職業榮民之無職業眷屬健保費70%(每月每人新臺幣874元),自繳30%(每月每人新臺幣375元)。 二、持備除役軍人眷屬證者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免掛號費。 三、囿於國家財政困難,公務預算日益緊縮,本會相關就醫優待係以領有榮民證、義士證或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者為對象,榮眷現行就醫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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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0-08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