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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消可享榮總醫療優惠,而榮眷卻無法享有優惠,建議將榮眷納入醫療優惠對象。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退休警消可享榮總醫療優惠,而榮眷卻無法享有優惠,建議將榮眷納入醫療優惠對象。
答覆:

一、本會係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補助無職業榮民之無職業眷屬健保費70%(每月每人874元)。另持備除役軍人眷屬證者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免掛號費。

二、囿於預算有限,本會相關就醫優待係以領有榮民證、義士證或榮民遺眷家户代表證者為主要對象,榮眷現行就醫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尚請諒察。

發布日期: 109-11-10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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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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