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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領退伍金再任公職人員恢復優惠存款說明

  • 發布日期: 109-11-27
  • 資料來源: 退除給付處

一、本會依據國防部109年11月16日函示會同臺灣銀行辦理支領退伍金再任公職人員恢復優惠存款,已完成各項恢復優存作業整備及確認相關恢復程序,符合優存資格人員名冊已於11月26日函送臺灣銀行,自109年12月1日恢復,並可溯及本金(足額)連續在帳戶期間。

二、另本會為周全後續恢復行政程序,恢復優存通知函自即日起開始執行寄發,請符合上項身分人員收到通知函後,持解約開立證明書、存摺、原留印鑑及本會通知函,至臺灣銀行辦理,以維個人權益。

三、如未接獲本會通知函,逕自前往臺銀原優存分行辦理補足優存本金等程序,經櫃台確認為冊列名單人員,臺灣銀行亦會配合受理。

四、對於恢復優惠存款作業及計息方式有不明瞭之處,可逕向以下單位洽詢:

(一)國防部,電話:02-23116117轉637120~23。
(二)臺灣銀行,電話:0800-025-168、02-21821901、02- 21910025。
(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線電話:02-27571447、02-27571736、02-27571756。

附註:如自始未解約、未動支且未質借優惠存款本金者,臺灣銀行將自動起息,不需辦理前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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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0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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