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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補助申請表(自112年9月13日施行)

申辦項目: 職業訓練補助申請表(自112年9月13日施行)
服務說明: 一、適用對象:第一類、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二、申請次數:每年限申請2次。
三、補助總額度:新臺幣8-12萬元。首次參訓,申請超過總額度之補助,符合請領規定者,得予全額補助。
四、申請方式:
(一)參加訓練:於預定開始訓練日之7個工作日前,向榮服處提出訓練課程備案,經同意備案後再參加訓練。
(二)經費補助:完成訓練翌日起6個月內就業並在職,依規定檢具申請資料,向同意備案之榮服處申請訓練費用補助。
洽辦單位: 各縣市榮民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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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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