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12-03-10
- 資料來源:退除給付處
一、退伍軍職人員之優惠存款,係依國防部「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辦理。
二、當事人出境至大陸地區以外者,如與台銀優存契約到期無法返國辦理續約(含已辦理質借人員),可檢附相關資料以下列方式辦理,避免權益受損:
(一)委託在台親友辦理,需檢附:
1.受託人及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
2.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資料,並應列印記事。
3.最近三個月內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委託書及授權書。
(二)採書面通訊辦理,請檢附下列資料,寄送受理之臺銀分行:
1.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資料,並應列印記事。
2.最近三個月內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授權書。
三、詳情請參考上開辦法第8條第4項、第5項所列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