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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開放住宿型長照機構探視緩坡調整相關防疫措施規定

  • 發布日期:110-08-30
  • 發布單位: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110.8.31新北市住宿型長照機構探視規定

110.8.31新北市住宿型長照機構探視規定

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新北市政府函示,雙北地區風險等級由中高風險降為中風險,緩坡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如下,並自831日起實施:

一、訪客探視:

1.每位住民每週可接受探訪1次,每次探視時間不超過30分鐘,訪客不超過3人。

2.採預約實名制。

3.探訪當天每人須自備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乙組,至保健組採檢陰性後始得探視,並全程禁止脫下口罩。

二、外出請假:單日8小時為原則(將視疫情發展逐步調整),且不論時數,一律須先完成請假手續,詳實填列外出地點,憑假單外出。

疫苗施打情形

請假時間

管制內容

未施打疫苗、已施打疫苗1劑,或施打第2劑未滿14天者

單日

  1. 健康自主管理7天
  2. 7天內避免至公共區域及參加團體活動

跨日 (外宿)

  1. 返家日、返家後7天、返家後14天各進行自費COVID-19快篩(返家前帶回,至保健組實施篩檢)
  2. 14天內避免至公共區域及參加團體活動

已施打疫苗2劑且超過14天者

單日

不受限制

跨日 (外宿)

返家當日進行自費COVID-19快篩

(返家前帶回,至保健組實施篩檢)

 

三、若所在行政區域(三峽區)有確診個案或足跡時,將暫停前述措施,觀察一星期。

四、目前疫情尚在持續中,仍請住民儘量減少不必要外出;如須外出,務請做好各項防護措施,以維護自身及家區所有人員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