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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反賄選宣導--厚賄有期 徒刑等你

  • 發布日期:115-08-05
  • 發布單位: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反賄選宣導2

反賄選宣導2

  1. 115年地方公職人員九合一選舉將於115年11月28日投開票。選舉類別涵蓋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及原住民自治區區長、區民代表等9項選舉。
  2. 賄選行為不僅損害民主,相關當事人更須面臨嚴厲的刑事罰則:(1)賣票(投票受賄罪): 有投票權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最高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2)買票(投票行賄罪): 向選民買票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得併科新臺幣 1,000 萬元罰金。(3)搓圓仔湯(對候選人行賄罪): 期約候選人放棄競選或為特定活動,最高可處 10 年有期徒刑,併科 2,000 萬元罰金。(4)科技舞弊: 利用 AI 散布假訊息、利用虛擬通貨或第三方支付進行新興數位賄選,皆屬嚴查對象。

  3. 檢舉專線:0800-02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