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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篩選名冊,將本年度符合鑲牙清冊交各堂隊,審慎評估榮民是否有需求,並由堂長確認蓋章,名單交回時,承辦人除審查是否符合資格外,並將親訪面談確認鑲牙意願,避免登記後不做,以致執行率過低。
(二)連續2年登記鑲牙卻無執行者,若要再次登記,請堂隊護理師特別評估是否有鑲牙需求,並向該員說明登記後務必要至醫院牙科門診。
(三)向輔導會提報名額預算需求,可彈性減少預估預算,以因應排定鑲牙者,因故取消而無候補人選時,預算執行率過低。
(四)掌握鑲牙名冊內之人員鑲牙進度,每月排定各堂隊鑲牙人員名單,堂隊隨時掌控看診情形,如無法完成鑲牙,則由下一位遞補,並於每月家務會議提報鑲牙預算執行情形。
(五)舉辦講座,鼓勵住民擁有「好牙才有美食享宴」,掌握非榮民體系就醫住民齒科就診狀況及療程。
(六)每季與台北榮總及桃園分院牙科部聯繫,掌握榮民鑲牙進度及完成鑲牙者之預算結報,俾利預算執行。
(七)確認年度鑲牙名冊及鑲牙預算後,擬訂執行流程圖,定期追踨各堂鑲牙情形,俾利掌握預算執行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