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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28 北榮安寧蒞家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 發布日期:111-07-30
  • 發布單位: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預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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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7月28日臺北榮民總醫院家庭醫學部安寧緩和醫療團隊蒞臨本家為17位住民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完成長輩們的醫療自主與善終權益。
 
「病人自主權立法」於108年1月正式上路,是一部專法強調病情告知本人、意願人具有選擇與決定權,事先簽署醫療決定,未來在五款臨床條件下能善終。過去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僅保障末期病人可以透過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俗稱DNR)去選擇「拒絕維生醫療、心肺復甦術(CPR)」等的權利,但現在預立醫療決定的範圍更廣,除了保障末期病人,還擴及到不可逆轉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政府公告的重症等五種臨床條件,且拒絕醫療的範圍更多,也包括可以不接受輸血、抗生素、鼻胃管灌食等延命措施,因此建議簽過DNR的人還是要簽預立醫療決定(AD)。
 
榮家住民以往多是高齡年邁者,對於生命末期多能淡然處之,但近年來入住榮民亦有60-70歲者,對於生命末期照護也應預做規劃,本次有數位70歲左右住民接受諮商,健康時事先簽署預立醫療同意書,當病程進入末期、無法清楚表達時,即可依自己簽署的自主意願書決定醫療處置,讓生命末期擁有尊嚴,安然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