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 |
| 師(三)級 | |
| 物理治療師 | |
| 1人(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學歷:專科學校以上物理治療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衛生福利部核發物理治療師證書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 二、經歷:實際從事物理治療2年以上經驗者(請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具有長期照護實務經驗,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與統計分析能力優先進用。 三、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需具備長期照顧物理治療人員專業課程(LevelII)及衛生福利部110年2月2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公告之長期照顧整合課程(LevelIII)。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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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門診及本家住民,物理治療科臨床業務、教學。 二、輔具申請及相關服務。 三、其他與門診、保健組相關之專業事務。 四、保健組相關物資管理。 五、配合臨時交辦事項或臨時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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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市府前路29號 | |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物理治療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其他」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物理治療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三、於114年12月8日17時前掛號郵寄本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物理治療師職缺」)。 四、甄選程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專業科目),如未到、遲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 五、通信報名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號;聯絡電話:(03)8223111轉206;聯絡人:人事管理員。 六、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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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11-28 | |
| 114-12-08 | |
| 114-11-28 |
附件下載
|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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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榮家物理治療師公告.pdf | 114-11-27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