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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技師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副技師
職系: 農業技術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二、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三、銓審: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五、消極條件: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六、具工作規劃、熟悉電腦、文書(Microsoft Office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軟體)處理作業等能力。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淡水BTO案業務或土地委託經營管理業務。
二、出納管理業務。
三、營業稅等業務管理。
四、辦理新竹場部財產及維護管理、綜理農場財產管理業務。
五、協助新竹榮服處辦理新竹場員訪查宣導。
六、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七、以上業務得視錄取人員職能進行內部調整。
工作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6鄰80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現職審定函。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
(3)其它專業證照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榮民證(非榮民免附)。
(5)上開資料請依序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請勿翻拍),格式不合及缺件者視為資格不符亦不通知補件。
二、本職缺預計於115年3月16日出缺。
三、甄選程序:符合資格條件且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專業知能」1科50分鐘)。
四、不符合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通信報名地址:30447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80號;聯絡電話:03-5688246分機65;聯絡人:范裕均先生

有效期間(啟): 115-02-26
有效期間(迄): 115-03-04
發布日期: 1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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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更新日期 下載次數
遴補公告.pdf 115-02-2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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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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