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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技師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副技師
職系: 衛生技術(A610020)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衛生技術任用資格之人員。
3.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3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污水處理廠設備管理、使用、維修、保養等業務之策劃及執行
2.辦理一般行政綜合業務、全民健保醫療作業執行與綜合業務。
3.榮家與其他衛生相關業務之處理。
4.配合本家平、假日輪班。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科)。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聯絡電話:(03)368-1140#231;聯絡人:人事室組員周惠貞小姐。

有效期間(啟): 115-06-04
有效期間(迄): 115-06-12
發布日期: 1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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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更新日期 下載次數
衛生技術副技師外補職缺公告.pdf 115-06-0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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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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