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8-03-06
- 資料來源:就養養護處
3月6日大觀自救會行政院陳抗活動,輔導會澄清聲明
有關大觀自救會本(6)日上午在行政院前陳抗活動,本會聲明如下:
板橋榮家經管國有土地自民國45年起即為國有土地,並無違占戶所稱居住權爭議。大觀自救會所指現居當地的違占戶,當年亦係不具安置資格之「市場承租戶」,且多年下來,很多住戶早已換手易主,渠等長期違法占用國有土地逾50餘年,卻從未付出過任何代價。板橋榮家多次協商要求住戶遷離未果,迄97年依法提起訴訟,經最高法院三審定讞,法院並訂於3月18日強制執行拆屋還地。
輔導會基於和諧處理及協助弱勢榮民榮(眷)的立場,先後協調地方政府申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租金補貼等具體措施方案,多數違占戶已依法院判決結果還地他遷,惟仍有少數違占戶藉故「歷史脈絡」、「居住正義」等似是而非的話語,罔顧法院判決效力,堅持原地續住,並拒絕本會任何協助方案。試問,如果接受渠等主張,社會公平正義何在?政府立場何在?司法尊嚴何在?大觀自救會成員並非均屬違占戶,然多次製造社會紛擾之不當陳抗活動,本會至表遺憾,籲請違占用戶理性對待,尊重法院判決,主動返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