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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建築能效

  • 發布日期:115-09-15
  • 資料來源:綜合規劃處

一、背景說明:行政院重要政策「推動淨零建築轉型—邁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3階段目標如下:

     (一)、2030年公有新建建築物達成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

     (二)、2040年50%既有建築物更新為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

     (三)、2050年100%新建建築物及超過85%建築物為近零碳建築。

二、依據:「永續長聯盟推動永續發展成果獎勵要點」第二點、(四)規定:「評估機關建築物建築能效現況及近零碳建築(1+級) 的推動情況,機關應制定目標,並每年檢視執行成果」辦理。

三、評估說明:

     (一)、本會及所屬機構完成填報所屬公有建築物數量及基本資料。

     (二)、本會及所屬機構完成填報建築能效自主評估所需相關能源數據,經平台計算後,列出機關所屬既有建築物之建築能效現況。

四、評估結果:分為1+、1 –7 級,能效1 級以上方可解除列管,若自主評估未達1級則為「列管中」建築,列管後案件須進行能效改善,並透過專家診斷送審取得正式1級以上能效標示回報至平台方可解除列管。

五、後續作為:依主管機關規劃後續建築能效專家評估機制持續辦理本會列管中建築物,將列管中建築物透過專家診斷取得1級以上能效標示,達到建物轉型淨零排放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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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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