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給付 | |
上校退俸子女教育補助費已取消,為照顧退除役官兵,建議能予以恢復。 | |
一、本會分別於(107年1月29日、108年3月12日及108年11月14日)3次函報行政院建議恢復,惟人事行政總處均函復:領俸子女教補費發放對象仍維持中校以下。 二、本會預於109年下半年與國防部再次協商本案,研擬說帖共同爭取。 三、照顧退伍袍澤不分階級,有關上校階以上領俸人員子女教補費之事,輔導會將持續爭取以維護退伍袍澤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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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0-08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