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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退除役官兵輔導統計要覽

  • 出版日期: 111-06-15
  • 編/著/譯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10年輔導統計要覽
110年輔導統計要覽

內容簡介


        退除役官兵輔導工作是國家永續的責任,本會遵照憲法對軍人「崇功報勳」精神及政府照顧退除役官兵旨意,繼續加強對榮民安置與服務照顧。隨 著社會經濟結構變遷,大陸隨軍來台榮民逐漸老化凋零,新生代一般榮民新增替補,對榮民輔導業務需求隨之調整,本會輔導榮民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服務照 顧五項核心任務與作為,亦須與時俱進,不斷精進。為提供本會輔導政策與施政計畫釐訂之參據,本會統計資訊處定期蒐集各業管單位及所屬機構執行業務之公務統 計及運用榮民資料庫之專案統計分析,再蒐整佐以其他部會榮民相關資料與數據,編成相關統計表及報告書,提供本會及各界參用。

        為展現全體榮民特性及輔導榮民整體成果,本會自99年起將原編「榮民輔導業務概要」改版創編「榮民輔導統計要覽」,有系統彙集散布於各榮民統計報告數據,其內容包含綜合性敘述榮民(眷)人數變動與其基本特性,並依輔導榮民五項核心任務分別介紹「就學服務與職技訓練」、「就業服務」、「就醫服務」、「就養服務」及「服務照顧」等各項業務執行經過與結果,並簡要分析潛藏在統計背後的具體意義及歷史脈絡,藉以對榮民輔導政策與業務有清晰之輪廓與認知。

         配合募兵制的推動,本會規劃退除役官兵「分類分級退輔措施」,除現有取得「榮民(第一類退除役官兵)」身分者,其輔導權益維持不變外;另擴大將志願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之退除役官兵納為新增服務對象(第二類退除役官兵),依其服役年資區分一至六級,提供6年至16年不等之輔導期限,享有相關的輔導權益事項,並經行政院發布自105年3月1日開始施行,針對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之退除役官兵(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相關統計納入本書專篇展示,同時將本書名更改為「退除役官兵輔導統計要覽」。

作者簡介


        本會組織改造,承接國防部退除給付預算編列及發放業務,於102年11月1日更名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擴大服務對象及範疇。

        本會成立近一甲子,在歷任主任委員秉持「榮民第一,服務為先」及「榮民在那裡,用心到那裡,服務到那裡」的精神,戮力以赴,致力輔導照顧榮民及榮眷,並將志願役退除役官兵納為新增服務對象,充分達到使榮民退而能安及各適其所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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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輔導統計要覽-電子書.pdf 111-07-14 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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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5095
  • 最近更新日期:1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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