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105-07-01
- 資料來源: 消費者保護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提醒受中華航空公司(下稱華航)罷工事件影響之個人旅客,儘速檢具單據向華航申請機票補助金、食宿及地面交通等補助;至於參團旅客部分,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已請交通部觀光局督促相關旅行社,儘快協助旅客向華航求償,並將補償款項返還旅客。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華航對於受影響之個人及參團旅客除已陸續提出補償措施外,復針對改訂他航之個人旅客,額外提供機票補助100美元現金或等值外幣;對於因班機取消或延誤衍生國外食宿及地面交通等費用之損失,無論個人或參團旅客,只要檢具單據,華航也會提供補償,其中個人旅客每人上限250美元現金或等值外幣。個人旅客可直接上華航網站之「個人旅客服務彌補線上申請專區」提出申請,或可洽原開票旅行社、華航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至於參團旅客之解約退費,原係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8條規定處理,即旅行社於扣除已代繳之規費或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後,將餘款退還予旅客。行政院消保處考量華航既然讓旅行社檢據提供補償,遂發函交通部觀光局並經其同意督促相關旅行社,對於已完成解約退費之旅客,應主動通知並儘速協助辦理補償款項之退款事宜;對於尚未辦理解約手續之旅客,即應將補償款項於解約時全額退費。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因此次華航罷工事件影響既定行程之消費者,應積極向華航或旅行社主張上述權益;如發生消費糾紛,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
受華航罷工事件影響之旅客,記得主張自身權益.pdf | 105-08-31 | 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