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依審計部函文修定就醫收費標準
依中央健保局規定,可免除部分負擔的對象包括:重大傷病、健保卡上註記「榮」字的榮民、榮民遺眷、健保卡上註記「福」字的低收入戶、百歲人瑞、服役期間持有役男身分證之替代役男,其餘均需依規定部分負擔醫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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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1日起,依審計部函文修定就醫收費標準
依中央健保局規定,可免除部分負擔的對象包括:重大傷病、健保卡上註記「榮」字的榮民、榮民遺眷、健保卡上註記「福」字的低收入戶、百歲人瑞、服役期間持有役男身分證之替代役男,其餘均需依規定部分負擔醫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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