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 |
| 師(三)級 | |
| 藥師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 1 至 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 大專院校 (含)以上藥學系畢業。 2. 經歷: 具藥局運作及 覆核醫師的處方、 熟悉長照領域實務尤佳。 3. 專業證照:需具藥師證書、另具長期照護專業人力訓練及會電腦操作尤佳。 4. 消極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 附註: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ㄧ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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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門診處方調配、諮詢。 2. 門診室藥品之補充及每月盤點結報等業務。 3. 藥品 含急救車 、衛材申撥。 4. 住民藥品安全管理及藥事服務情形。 5. 正常班。 6. 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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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市府前路29號 | |
|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 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藥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 無則免附 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 2.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其他」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藥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5年6月30日17時前掛號郵寄送達本家憑辦(以本家總收文章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藥師職缺 」 。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4.通信報名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號;聯絡電話:(03)8223111 轉 206;聯絡人:人事管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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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5-06 | |
| 115-06-30 | |
| 115-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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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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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榮家藥師公告.pdf | 115-05-06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