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下半年清寒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申請期限自11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一、 依114.08.01輔服字第1140055122號書函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注意事項及作業規定」辦理。 二、 114年下半年清寒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申請期限自11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 無證明文件者(未領有低收、中低收入戶),經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補助費,且經學校納入午餐補助者,方可申請。 四、 如有疑問,請電洽本處業務承辦人牛小姐,電話02-24624881 02-24624884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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