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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輔導會彙整「近期有關定期退除給與調整案詢問事項回復說明表」及本處服務事項,提供領俸榮民、遺眷有相關疑義或服務需求者參考運用

  • 發布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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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後:

1.113年4月份軍退俸金發放,於113年4月1日郵撥入帳;113年1月至3月調整待遇差額,預4月19日前補發完畢,因故俸金列榮服處櫃台發放者臨櫃驗發(含出境逾期者請臨櫃申請補發、1至3月亡故致未及發放者,由遺族比照申領(繼承)故員生前年慰金方式,由遺族共同協議填協議書推派一員領取,並檢附郵局資料卡及所需繼承用文件(戶籍謄本、身分證影本等),洽榮服處輔導收件及代轉輔導會,審符後核發。

2.有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簡稱基金管理局)委託臺銀、一銀、合庫發放之俸金者,差額補發細節,請電洽該局(軍職人員退俸業務窗口)電話:(02)82367312~7318或查詢該局訊息網址https://www.fund.gov.tw/News_Content.aspx?n=377&sms=11726&s=19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