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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規定」,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

  • 發布日期:113-04-17
  • 資料來源:就學就業處
大專修法宣導圖-確定版1124-2

輔導會大專校院進修補助作業規定修正上路(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

修正內容摘要:
一、進修補助範圍:大專校院各項推廣教育學分班、選修學分及空中大學、專科之學分班及全修生。
二、不補助項目:
(一)屬推廣教育非學分班課程不再補助。
(二)逾65歲參加進修課程不予補助。(基準日以進修課程開始日)
三、申請時間:進修課程結束翌日起算3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向榮服處申請補助。
詳細規定可參考附件檔案或至本會法規查詢系統瀏覽,亦可來電詢問(02-27575700#898,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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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5363
  • 最近更新日期:1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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