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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袍間有早年退伍榮民,雖領有退休俸,但金額有限,為縣政府低收入戶,生活相當清苦,故牙口雖長期不良,也無力製作假牙,建議輔導會鑲牙補助對象放寬,將這類榮民納入補助範圍。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同袍間有早年退伍榮民,雖領有退休俸,但金額有限,為縣政府低收入戶,生活相當清苦,故牙口雖長期不良,也無力製作假牙,建議輔導會鑲牙補助對象放寬,將這類榮民納入補助範圍。
答覆:
  1. 65歲以上長者鑲牙補助,相關補助條件可逕洽各縣市區公所、社會局或衛生局協助。
  2. 囿於年度預算有限,本會現行補助公費就養榮民鑲牙4年全口鑲牙上限4萬元,每2年非全口上限1萬5千元。各級榮院亦提供非就養身分,投保健保第6類第1目之無職業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經醫師診斷使用本會核定之牙材,享有8折優惠。
發布日期: 110-05-03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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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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