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保健 | |
建議榮民就醫時政府編列預算全額補助。 | |
一、榮民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補助,說明如下: (一)無論有無職業之榮民,免掛號費。 (二)投保健保第6類第1目之無職榮民就醫補助項目: 1、健保部分負擔。 2、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 3、榮總2人病房差額費。 (三)有職榮民健保部分負擔費用依退伍官階補助一定比率(上校級20%;中、少校級50%;尉級70%;士官及士兵級100%)。 二、投保健保第6類第1目之無職榮民,至全國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免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
|
110-06-10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