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保健 | |
請問鑲牙補助為何僅限定公費就養榮民?能否調整為70歲以上榮民可享有鑲牙補助? | |
一、囿於年度預算有限,本會現行補助公費就養榮民鑲牙每4年全口鑲牙上限4萬元,每2年非全口上限1萬5千元。 二、各級榮院亦提供非就養身分之榮民,及投保健保第6類第1目之無職業榮民(含遺眷家戶代表),其經醫師診斷後,使用本會核定之牙材,可享8折優惠。 三、各縣市政府均提供低收、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部分縣市提供65歲以上長者鑲牙補助,相關補助條件可逕洽各縣市區公所、社會局(衛生局)等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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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8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