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就養養護 問題: 就養資格不符被取消就養金,影響權益甚巨,能否請榮服處對榮民加強宣導。 答覆: 各榮服處對於就養資格不符人員均依規定,於通知當事人申復前均先派員訪視,並婉予說明不符就養之相關規定。 發布日期: 104-12-31 單位: 服務照顧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