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養養護 | |
每月就養金額度調整全國平均最低生活標準。 | |
政府安置榮民就養,係以照顧年邁貧窮或身心障礙等亟需照顧之榮民為目的;「就養」係屬社會救助生活扶助之一環;與勞保給付或基本工資之性質、目的、法源依據均不相同;另本會秉「崇功報勳」原則,就養申辦各項條件流程,均較其他社會補助簡便寬鬆。榮民就養給付於109年1月1日由14,150元調整為14,558元,又於111年7月1日由14,558元調整至14,874元,本會將持續考量整體的政經環境,適時爭取調升以維榮民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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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24 | |
服務照顧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