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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除役官兵擔任村(里)長之健保,建議納入六類一目投保資格。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退除役官兵擔任村(里)長之健保,建議納入六類一目投保資格。
答覆: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11條、全民健康保險施行細則第9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條規定,榮民當選就任村(里)長後為公職人員,非屬「無工作無給職」,應以第1類被保險人身分投保全民健康保險。

發布日期: 109-11-09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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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0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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