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 | |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
| 書記(A020090) | |
| 綜合行政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限具身心障礙手冊人員【本職缺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 2.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3.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4.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委任第1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5.考績:近3年考績至少1年甲等以上。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須現職公務人員。 7.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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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收發文、公文稽催逾期管理、典守印信、郵資信件管理。 2.檔案管理。 3.一般物品庫房管理。 4.環境教育。 5.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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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市公園路二段301號 | |
|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採購)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辦理面試及筆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業務聯絡人:劉主任,電話:04-7222187分機501。試務聯絡人:人事室王先生,電話:04-7222187分機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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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10-16 | |
| 115-10-27 | |
| 115-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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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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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彰榮家書記外補公告.pdf | 115-10-15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