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補助申請表(自112年9月13日施行) | |
一、適用對象:第一類、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二、申請次數:每年限申請2次。 三、補助總額度:新臺幣8-12萬元。首次參訓,申請超過總額度之補助,符合請領規定者,得予全額補助。 四、申請方式: (一)參加訓練:於預定開始訓練日之7個工作日前,向榮服處提出訓練課程備案,經同意備案後再參加訓練。 (二)經費補助:完成訓練翌日起6個月內就業並在職,依規定檢具申請資料,向同意備案之榮服處申請訓練費用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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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榮民服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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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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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申請表.odt | 112-09-13 | 996 |
附件三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補助申請表-乙表.odt | 112-09-13 | 683 |
附件一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申請表.pdf | 112-09-13 | 841 |
附件二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補助申請表-甲表.pdf | 112-09-13 | 861 |
附件三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補助申請表-乙表.pdf | 112-09-13 | 708 |
附件二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補助申請表-甲表.odt | 112-09-13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