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 |
| 師(三)級 | |
| 護理師 | |
| 1人(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類科(護理師)及格。 3.經歷:需具2年地區醫院(含)以上內外科或急重症臨床護理工作經驗或3年長照經驗,並檢附相關證明,另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4.專業證照:需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領有感控員或感控師證照、長期照護專業人力訓練結業證書(或研習、訓練證明)、失智症專業人員照顧訓練證書或受安寧療護訓練者尤佳。 5.人格特質:具工作熱忱、認同護理服務理念。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7.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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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住民護理保健照護、安全維護、護理品質維護及感染管制業務等。 2.住民健康促進、緊急傷病處置、預防及評估意外事件等事項。 3.配合本家輪值夜間及假日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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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 | |
|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輔導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護理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5年3月26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護理師職缺)。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專業知能)。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通信報名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聯絡電話:(02)2275-5157分機170、電子郵件:vhpc1105@mail.va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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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3-18 | |
| 115-03-26 | |
| 115-03-18 |
附件下載
| 檔案名稱 | 更新日期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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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橋榮家護理師外補職缺公告-核定.pdf | 115-03-17 |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