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3-11-05 資料來源:就學就業處 一、申請人檢附申請文件,向本會所屬各榮民服務處申請。 (一)申請書 (二)國民身份證影本 (三)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主管機關核發之開(執)業許可證影本 (四)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五)政府核准之創業貸款證明。 (六)創業貸款利息還款證明。 二、利息補貼至當年度編列之預算用罄為止,請把握機會儘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