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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欣志工

  • 發布日期:113-09-06
  • 資料來源:服務照顧處
歡喜團康-榮家長輩團康活動,住民長輩不亦樂乎。

志願服務‧無私奉獻-榮欣志工

壹、召募對象及條件:

  1. 榮民、榮眷年滿15歲以上為主;未具上述身份者為輔。
  2. 且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足以擔任服務工作者。

貳、服務項目︰

  1. 照顧獨居年長榮民及榮民遺眷︰
    有關居家照顧、送餐服務、環境清掃、家事協助、陪伴就醫、友善訪視、電話問安等。
  2. 協助本會加強榮民、榮眷服務工作:
    至各安養、醫療機構關懷晤談、團康活動、儀容修整、環境清潔、藝文及復健活動、急病急難救助等。
  3. 主動參與天然災害救難活動。

參、洽辦單位:各縣市榮民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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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54718
  • 最近更新日期:11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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