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8-08-08
- 資料來源:行政管理處

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
藉由容積獎勵方式,增家土地使用坪效,提工廠業發展空間。
容積獎勵項目:
企業新增投資(法定容積之15%為上限)
取得能源管理認證或運用再生能源(法定容積之5%為上限)
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取得容積額度(合計上現違法定容積之30%)
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
藉由容積獎勵方式,增家土地使用坪效,提工廠業發展空間。
容積獎勵項目:
企業新增投資(法定容積之15%為上限)
取得能源管理認證或運用再生能源(法定容積之5%為上限)
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取得容積額度(合計上現違法定容積之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