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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輔導會健保六類一目無職榮民身分,建議不區分有職無職,對於高齡就業之榮民應給予鼓勵,非以有職而取消健保補助。

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針對輔導會健保六類一目無職榮民身分,建議不區分有職無職,對於高齡就業之榮民應給予鼓勵,非以有職而取消健保補助。
答覆:

本會針對退伍軍人採分級分類輔導措施,提供之就醫補助及優惠如下:
一、無職榮民(投保健保第6類第1目):
(一)全額補助健保費。
(二)至全國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全額補助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三)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免掛號費、補助本會核准之醫療必須但健保不給付項目費用、補助榮總2人病房費差額。
二、有職榮民:
(一)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免掛號費。
(二)至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依退伍官階補助一定比率健保部分負擔(上校20%;中、少校50%;尉級70%;士官兵100%)。
三、榮民及備除役軍人之配偶至國軍醫院就醫,均免掛號費(備除役軍人之父母、子女僅收取10元掛號費)。
四、本會業已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將有職榮民於本會所屬醫療機構就醫之健保部分負擔費用,納入本會補助範圍,目前陳報行政院核定中。
 

發布日期: 113-09-25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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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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