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 科員(職務編號:A630140) | |
| 綜合行政 |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 |
| 一、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特考及格公務人員,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熟稔電腦文書處理。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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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就業媒合活動計畫頒布、管制、考核及結報。 二、企業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計畫研修、執行與考核及協辦榮民節活動。 三、就業輔導專業班規劃執行與結報。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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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就學就業處) |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字數不得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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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1-19 | |
| 115-01-27 | |
| 115-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