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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欣志工
- 發布日期:113-09-06
- 資料來源:服務照顧處
志願服務‧無私奉獻-榮欣志工
壹、召募對象及條件:
- 榮民、榮眷年滿15歲以上為主;未具上述身份者為輔。
- 且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足以擔任服務工作者。
貳、服務項目︰
- 照顧獨居年長榮民及榮民遺眷︰
有關居家照顧、送餐服務、環境清掃、家事協助、陪伴就醫、友善訪視、電話問安等。
- 協助本會加強榮民、榮眷服務工作:
至各安養、醫療機構關懷晤談、團康活動、儀容修整、環境清潔、藝文及復健活動、急病急難救助等。
- 主動參與天然災害救難活動。
參、洽辦單位:各縣市榮民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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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閱次數:54444
- 最近更新日期:11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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