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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供榮民眷屬享有天然氣繳費優惠

類別: 事業管理
問題: 建議提供榮民眷屬享有天然氣繳費優惠
答覆:

一、本會轉投資天然氣公司均為民營公司,氣價係經主管機關能源局,且該局依「天然氣事業法」訂有「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以為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之計算標準。
二、另國內部分天然氣公司非本會轉投資事業,爰不宜類同台水、台電之國營事業體系,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貼優惠氣價。

發布日期: 113-07-11
單位: 服務照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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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更新日期:1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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