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就醫保健 問題: 榮民申請眼鏡為每兩年乙次,是否可以針對超高齡之榮民更改為每年申請乙次? 答覆: 囿於預算經費有限,凡視力衰退至100度以上榮民,每2年可向各縣市榮服處或榮家申辦免費配製眼鏡一次;若因疾病導致視力減損或改變,可專案申請,並限1年1次。 發布日期: 113-09-26 單位: 服務照顧處